終院判決後首宗 告不誠實取用電腦 涉偷拍男獲撤控
文章日期:2019年4月11日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上周四(4日)就「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頒下判辭,裁定用自己手機通訊或拍照,不屬干犯此罪。昨日裁判法院審理首宗自判辭頒下後的手機偷拍案,原本被控在男廁偷拍如廁男子的男教學助理,終獲控方撤銷控罪,批准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1年。不過控方就是否繼續檢控,在庭上被揭曾三度轉軚,一度要求再取受害人口供,以改其他控罪,遭裁判官批評濫用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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