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景樂:如何改善校內投訴機制——回應何滿添校長
文章日期:2019年4月2日

【明報文章】拜讀何滿添校長的鴻文(註1),提出了4個方法發展校本管理,其中之一是要求教育局採取更積極角色,處理學校、教師、校長間的投訴。然而,教育局在什麼情况下才可介入?介入的角色應是什麼?這關乎校內投訴程序設計的問題,本文會嘗試提出一個具體的方案供教育界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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