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期醫院令」犯人 每兩年評估需否轉院
文章日期:2019年3月25日

【明報專訊】被判處無限期醫院令的犯人,是否一世不能離開精神病院?青山醫院法醫精神科副顧問醫生陳炤佑表示,精神病個案的治療道路漫長,被判處無限期醫院令的犯人,會每兩年評估一次。醫生會考慮病人是否適合由高度設防的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轉介至較低設防的青山醫院法醫精神科病房,如康復進度是否理想、轉趨穩定,是否適合重投社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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