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倘港修逃犯例 或發旅警 陸委會副主委:保障在港台人 提醒營商風險
文章日期:2019年3月25日

【明報專訊】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可把逃犯移交至未有與香港簽訂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包括內地及台灣。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若按港府現行建議修例,恐怕影響在港的台灣人權益及安全,「基於保障國人權益、安全立場,我們當然不可能排除一切必要措施」,屆時會提醒台灣人,前往香港或有潛在風險,甚至可考慮發出旅遊方面的警示,「發展到那種境界的話,一定會採取必要措施,把資訊、旅遊、投資營商各方面風險,跟國人同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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