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漢華:政府須說明為何冒險修逃犯例
文章日期:2019年3月18日

【明報文章】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人士,全都是因為內地法院並不獨立,不能確保「逃犯」移交後會得到公平審訊。我自覺是愛國者,但正因為愛國,我除了希望國家富強外,也希望國民享有的不單是物質,而是還有香港人享有的權利、自由。為免國家自滿,愛國者應承認國內的人權、法治標準大大落後於香港,承認國內人民得到的保障,和一個文明、以民為本的國家所應有的距離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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