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法》草案不涵蓋港商
文章日期:2019年3月9日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昨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人大委員長栗戰書作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會議並對《外商投資法草案》作說明,明確定義外商投資就是「外國的自然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對於外商投資法不納入香港,港區人代田北辰認為對港商影響不大,因現時內地已透過其他途徑為港商提供優惠,他會向中央爭取讓港商享有比外資企業更多的優惠,甚至與內地企業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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