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現行移交逃犯安排非漏洞 黃仁龍曾稱沒有逃犯送內地 一國兩制遠見
文章日期:2019年3月9日

【明報專訊】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稱現時存法律缺陷,不能移交逃犯給內地及台灣等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圖)指出,現時法律安排不是漏洞,他指一直有人擔心港人移交內地,人身自由等不能得到充分保障,而他亦未有很好的建議可解決此方面問題。2005年時任律政司長黃仁龍則曾公開說,1997年回歸後沒有發生逃犯會被送回內地,指一國兩制構想具遠見,保障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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