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幼園校長教師 可帶薪進修5個月
文章日期:2019年3月8日

【明報專訊】教育局推「教師及校長帶薪進修」計劃,公營直資中小學、「幼稚園教育計劃」幼稚園、特殊學校的教師及校長,可申請在今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間,進修1至5個月,其間可支取全薪。申請人須經評審委員會遴選,可參加本地或境外課程,進行教育研究或學校發展項目,並在進修期完結後3個月內呈交總結報告,接續兩年全職在校教學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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