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特殊需要信託 管理費每年2.1萬 入場門檻22.5萬元 張超雄指基層拒門外
文章日期:2019年3月8日

【明報專訊】育有特殊需要子女的家長,往往擔憂離世後無人照顧子女。政府成立的特殊需要信託本月內會接受申請,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法團任受託人,在家長離世後管理遺產,並按家長生前擬定的照顧計劃,向指定照顧者發款以照顧子女。計劃入場門檻達22.5萬元,包括首年2.1萬元管理費。有議員及家長批評管理費太高,將基層拒諸門外,認為應象徵式收取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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