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為11歲子開fb 惹青年索兒童裸照 獲傳女童裸照誘交換
文章日期:2019年3月5日

【明報專訊】父親為11歲兒子開設facebook帳號,並上載兒子生活照,引來假冒少女的20歲青年結交聊天和傳送女童裸照,以引誘男童傳送裸照。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青年承認促致未滿16歲的人製作色情物品等3罪。裁判官押後案件至3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心理、勞教中心等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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