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反建議 修例准審境外謀殺案逃犯
文章日期:2019年3月5日

【明報專訊】政府早前建議修訂《逃犯條例》,以個案方式處理與香港沒簽互助協議地方的移交逃犯申請,包括內地及台灣,昨日為政府收集意見的限期。大律師公會提交的意見書指出,修訂有重大及廣泛影響,或破壞香港作為受法治保障的自由及安全城市,反建議政府可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容許在港調查及審訊類似台灣殺人案的疑犯,取代引渡疑犯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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