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者付費供循環再造 玻璃樽徵費推遲一年 失1.8億公帑
文章日期:2019年3月4日

【明報專訊】全港每年產生約9萬公噸玻璃樽,政府早在2016年立例規定向玻璃樽生產者徵費回收,原定今年實施,但環保署最新評估,徵費最快要明年上半年才能實施,並擬「專款專用」;按當局擬每公升玻璃樽收費約1元推算,延遲實施徵費1年損失1.8億公帑。有立法會議員指出,玻璃樽徵費附屬法例審議稍有差池,或造成骨牌效應,影響擬同樣明年實施的全港垃圾徵費計劃。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