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偲嫣涉違選舉條例 律政司不提證供起訴
文章日期:2019年2月26日

【明報專訊】廉署早前落案控告「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指她2016年參加立法會選舉時,涉嫌沒有遵從選舉法例,處置9項合共22,530元的選舉捐贈。李偲嫣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原定昨日開審,控方表示律政司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下令將控罪撤銷,李獲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