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安徽省長受賄囚20年 罰款3.6億
文章日期:2019年2月23日

【明報專訊】安徽省原副省長周春雨(圖)涉受賄、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內幕交易案,昨日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案情透露,周春雨1996至2017年初受賄共計1365萬餘元(人民幣,下同);隱瞞境外存款412萬美元;在擔任蚌埠市長期間,違規決定向有關公司返還土地出讓金6.65億餘元,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內幕交易非法獲利3.59億餘元。數罪併罰,法院決定對周判監20年,罰款3.61億元,並對其受賄、內幕交易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現年50歲的周春雨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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