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近日保安局指,基於現時香港未與台灣訂立移交逃犯協議,去年涉嫌在當地殺害一名香港少女的男子逃回香港後,特區政府無法將其移交台灣接受調查和審訊,故建議修改《逃犯條例》,設立機制,容許特區政府以「一次性個案方式」,把涉嫌在未與香港訂立協議的司法管轄區違法——包括中國內地——但身處香港的疑犯,移交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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