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雯雯﹕修訂逃犯例 非木馬屠城
文章日期:2019年2月20日

【明報文章】保安局近日就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擴大條例適用範圍,容許香港與未有簽訂長期安排的司法管轄區(包括內地及台灣)以個案商討方式移交逃犯和進行刑事司法協助。該修訂提出的契機,是陳姓港男涉嫌在台灣故意殺害同遊女友,又因台港兩地未有任何刑事協助安排,已返港的嫌疑人無法被移交至台灣就該犯罪行為接受調查及檢控。政府本意在於填補區際司法協助法律漏洞,但公眾擔憂中央政府可合法地要求港府拘捕及引渡藏於香港的大陸人士回大陸受審,損害香港法律制度。人皆有偏見和面對未知的恐懼,但若了解既定法律制度,可知此類擔憂並不符合實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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