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穗深列大灣區四大引擎 港續鞏固金融 倡建仲裁知識產權中心
文章日期:2019年2月19日

【明報專訊】國務院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稱《綱要》),提出於兩個特區及珠三角9個城市中,要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四大中心」作為區域發展核心引擎。綱要支持香港繼續鞏固金融、貿易等固有產業,並建議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以及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推動區內透過仲裁、調解、協商處理知識產權糾紛。有商會及政黨歡迎綱要推出,認為有助粵港澳發展訂立長遠清晰方向(見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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