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再入稟追印花稅 金額樓價1.65倍 買家已易手賺70萬 遭索561萬
文章日期:2019年2月15日

【明報專訊】再有物業買家未依法繳交買家印花稅(BSD),遭稅務局入稟追討稅項及罰款。涉事買家雖已於前年5月將該物業售出,帳面獲利70萬,惟今次遭稅局追討共561萬元,金額是原先樓價1.6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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