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地多屬私人農地 改用途審批考慮多
文章日期:2019年2月8日

【明報專訊】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對「棕地」未有正式或標準定義,一般是指位於新界的農地或鄉郊土地,大多由私人擁有,且已荒廢及改作其他與周邊環境不協調的土地用途,包括貨櫃場、停車場、修車場、物流作業等。如須申請改劃用途,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否則即屬違規。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