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做價」誤導顧客 美甲師判社服令
文章日期:2019年1月29日

【明報專訊】屯門一間美甲店以218元「試做價」吸引顧客,店員再藉詞向顧客額外收費,事主最終共付518元。店員被控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店員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向事主賠償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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