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家輝反對設冷靜期 稱顧客遭脅迫有法例追究
文章日期:2019年1月16日

【明報專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立法設定的冷靜期適用範圍,小過消委會的建議,只針對美容及健身服務設冷靜期,不包括時光共享及應邀合約等,但有商界的人仍不「收貨」。立法會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稱個人反對設冷靜期,若消費者被商戶誤導、脅迫,可按現有法例追究。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主席許慧鳳則稱,該會接受3個工作天的冷靜期,但指調動資金需時,擔心退款額要由商戶先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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