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不檢控違基本法 郭卓堅申覆核
文章日期:2018年12月19日

【明報專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前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律政司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的決定。郭指稱,《基本法》第47條規定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但答辯人、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認為梁振英任內收受UGL的5000萬元不涉衝突,可以不用申報,郭認為是違反第4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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