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而不改
文章日期:2018年12月11日

【明報文章】現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早前報名參選鄉郊代表選舉,竟被選舉主任裁定其候選人提名無效(DQ)。面對外界猛烈批評,特首林鄭月娥回應指,選舉主任是按《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二十四條(下稱第二十四條)行使其權利,該條例所規定的聲明「與《立法會條例》是沒有分別的」,而經法庭早前裁決,要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特區是「實質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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