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署新指引:食物送化驗限14天
文章日期:2018年12月11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召開公開聆訊,討論上月《審計報告》揭出的食品安全管理問題,會上有議員批評食品安全中心延誤運送需化驗的食物樣本,有個案需逾200天。食物環境衛生署長劉利群解釋當時因巴西「黑心肉」事件,一度取消測試,承認該個案有過失,稱現已有新的工作指引,規定14個工作天內將樣本送到化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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