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洛:《世界人權宣言》70年——人權全球化的挑戰
文章日期:2018年12月10日

【明報文章】1948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宣言》面世。70年過去了,關於人權作為普世價值,即是每一個人與生俱來而且不可任意剝奪的權利,純粹理念上的爭議不多。但是世界各地不平等公道的事情無日無之,無處不在。面對世界各地的極端主義分子、自私自利的企業、族群之間的矛盾、獨裁政權和野心勃勃的民粹政客,普世價值受壓甚至不堪一擊,法律和司法程序變質強者爭鬥的工具,問題已經不止是如何有效地捍衛每一個人的尊嚴,而是被無力感支配的人久而久之也變成質疑講人權還有什麼意義,甚至說服自己接受現實。二十國集團(G20)的領袖可以大談全球自由貿易、多邊主義,甚至呼籲建立更有效的世界貿易組織,但舉足輕重的G20卻避而不談各國人權發展的願景和挑戰,不會正視種種違反人權和人道的事情。當捍衛人權愈來愈成為受害人求援的緊急呼籲,人權還能不能成為追求一個更公平正義世界的立足點?《世界人權宣言》所承諾的人權全球化是否已經不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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