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行為能力 仍可申信用卡
文章日期:2018年11月27日

【明報專訊】現時銀行一般無明確規定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不可申請信用卡,但有銀行的條款要求無行為能力者須償還款項。工聯會轄下香港社工及福利人員工會主席鄧家彪表示,目前有殘疾或輕度智障等市民,如有穩定收入,「基本上可申請」信用卡,他指曾於前年向金融管理局提議制定機制,如設定交易限額以保障該類市民,惟至今未有具體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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