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上訴 6被告指職級年資低罪責應較輕
文章日期:2018年11月22日

【明報專訊】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拖到「暗角」拳打腳踢,去年2月遭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判囚2年。上訴方昨指兩年半的量刑起點是明顯過重,而上訴庭質疑總督察黃祖成為7人中最高級,卻沒有阻止同袍犯案,是否應負較重罪責。代表其餘上訴人的律師紛表示,他們職級、年資較黃祖成低,罪責應較輕,望改判緩刑或即時釋放的刑期。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辭後,押後裁決。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