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上訴 質疑呈堂片欠攝影師確認 指定罪不穩妥 不代表原審官能力有問題
文章日期:2018年11月20日

【明報專訊】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拖到「暗角」拳打腳踢,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分別判囚兩年。他們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開庭審理。上訴方再次質疑原審法官是否能毫無合理疑點地確認呈堂的無綫電視片段屬真確;但上訴方強調他們雖認為定罪不穩妥,但並不代表原審法官的能力有問題。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