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十準則 性侵學生終身禁教
文章日期:2018年11月17日

【明報專訊】教育部昨日公布《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即幼稚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以下簡稱「準則」)。規定有虐待、猥褻、性騷擾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者,將撤銷所有榮譽及稱號,追回獎金、撤銷教師資格納入黑名單,禁止任何學校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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