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日企曾為軍工企業 韓高院推翻原判
文章日期:2018年10月31日

【明報專訊】據韓國2004年調查,戰時遭日本強徵的韓國勞工相信有14.8萬人。今次訴訟可追溯至1997年,案中兩名原告在日本大阪地方法院提出訴訟,但法院認為,雖然兩人1941年至1943年在日本製鐵遭強制勞役,但無法認定「新日鐵住金」繼承了日本製鐵的債務,日本最高法院也在2003年10月維持原判。4人轉至韓國法院發起索賠訴訟,但一二審都認為日本法院的判決在韓國國內也有效力,直到2012年5月,最高法院才推翻原判。首爾高等法院翌年認為,日本製鐵曾是日本的核心軍工企業,與日本政府一起為侵略戰爭動員人力犯下反人道罪行,更不接受日本法院將日本對朝鮮半島的殖民統治視為合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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