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提告罰款水過鴨背 私隱署倡「軟硬兼施」 訂數據管理道德標準
文章日期:2018年10月25日

【明報專訊】跨國科技巨擘Google及facebook相繼爆出大型個人資料外泄,據歐盟今年新實施的《通用數據保障條例》(GDPR),一經定罪,罰款可達企業全球年度總營業額4%。「跨國企業罰款『億億聲』,但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效益仍待改善,不少國家着手研究公平執法外,提高整體意識的方法。」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日前公布「數據處理正當性」研究報告,提出應「軟硬兼施」,並制訂「數據管理道德標準」,亦不排除修訂本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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