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生產疫苗「8宗罪」 長春長生罰103億
文章日期:2018年10月17日

【明報專訊】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的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春長生」)及其母公司「長生生物」,昨被國家藥監局、吉林省食藥監局及證監會依法從嚴罰款91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03億港元)。而對每名死者賠償金額為65萬元,一般殘疾或重度殘疾者賠償20萬及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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