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產胎擬可火化殮葬
文章日期:2018年10月11日

【明報專訊】政府不為未足24周的流產胎發死亡證,令流產胎無法火化和殮葬,《施政報告》昨宣布以行政措施處理流產胎殮葬問題。政府消息人士稱,食物環境衛生署正物色地點作流產胎安葬場所,例如和合石預計明年上半年可提供有關殮葬服務,荃灣華人永遠墳場亦預料今年年底可投入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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