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華需警惕USMCA「毒藥」條款
文章日期:2018年10月7日

【明報專訊】「毒藥」原意是特工在面臨被捕或不利環境時,用以自殺的藥丸,在經濟學中一般用來指不惜傷害自己、以令對方無利可圖的條款,是協議中用於堵塞風險漏洞的措施。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崔凡撰文稱,美墨加協議(USMCA)中這一條款明顯指向中國,對中國正進行中的多項貿易談判都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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