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貪腐罪成囚15年 罰9000萬元 韓第4名前總統入獄 控辯均欲上訴
文章日期:2018年10月6日

【明報專訊】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昨日裁定前總統李明博收受賄賂、假借親人名義持有汽車零件公司等7項貪污和舞弊罪成,判囚15年,罰款130億韓圜(約9010萬港元),並要追繳犯罪所得的82億韓圜(約逾5686萬港元),成為韓國第4名罪成入獄的前任總統。李明博否認控罪,準備提出上訴,而檢方也不滿部分指控裁定無罪而打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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