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或會還原交易
文章日期:2018年9月30日

【明報專訊】證監會是次以《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04及205條,在本月17日向三家證券行發出限制通知書,證監並表明,倘證實涉事人或與其有關連人士被裁定負有法律責任,則會根據第213條,飭令有關人士還原交易,或向相關受害人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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