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原副主席判囚18年 罰款1100萬
文章日期:2018年9月29日

【明報專訊】被稱為「發審皇帝」的中證監原副主席姚剛,昨被河北邯鄲市中級法院裁定「受賄、內幕交易」兩項罪名成立,判監18年,罰款1100萬元(人民幣,下同)。法庭查明,2006年至2015年,姚剛利用擔任中證監主席助理、副主席職務之便,為相關單位在併購重組、股份轉讓過程中股票停復牌、避免被行政處罰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6961萬餘元;2007年1月至4月,時任中證監主席助理兼發行監管部主任的姚剛,獲悉相關公司重組上市內幕信息,使用由其實際控制他人股票帳戶在關聯股票停牌前買入,復牌後賣出,非法獲利21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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