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貼標語屬表達意見 不構成援助
文章日期:2018年9月27日

【明報專訊】民族黨日前被保安局正式列為非法社團,《社團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可以非法社團成員身分行事,亦不可向非法社團提供援助。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今次港大民主牆張貼支持民族黨標語事件不涉法律問題,只屬表達意見,沒構成援助民族黨。但他指出,日後若有人以民族黨成員身分張貼宣傳標語,而學生會或校方明知下仍容許張貼,且目的是協助該黨繼續營運,三者均或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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