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質素換取時間」 業界憂園境變「湊數」
文章日期:2018年9月21日

【明報專訊】土地發展項目審批或涉及申請規劃許可、批地或契約修訂、建築圖則批核,觸及規劃署、地政總署和屋宇署工作。業界認為,這「三座大山」準則各異,尤其地契寫法不一,令業界多於地政總署審批期間碰壁,須作修訂。但有業界人士關注,首批精簡建議主要針對園境和綠化要求,惟新建議「斬腳趾避沙蟲」,恐犧牲園境設計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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