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國土委2008年指「綠化用地」 不批續期
文章日期:2018年9月1日

【明報專訊】「需要的時候把我們引進來投資,如今地塊價值猛增,政府說要回去就要回去,說強拆就要強拆」。港商李政欽形容,政府的做法無異於搶劫。但根據深圳法例,土地使用權合同屆滿前6個月,如沒批准續期,土地及地上建築物無償歸政府所有,李指這是「可怕的國家法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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