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北大普通法課程生變 專業交流應超越政治
文章日期:2018年8月30日

【明報社評】北京大學法學院(下稱北大)與香港大律師公會(下稱公會)合辦普通法課程,惟今年5月公會兩名成員被拒到北大授課,公會主席戴啟思接通知囑他不要出席課程結業禮,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北大說法語焉不詳,公會已經暫時決定停辦課程。此事屬於專業交流範疇,若因為其他考量而生變,十分可惜,也不應該。內地與香港本質不同,因此才有「一國兩制」處理兩制之異,在一國之下共存。北大與公會合辦普通法課程,本屬開放舉措,對內地學生有利,期望北大繼續開放,讓專業回歸專業,課程安排回復正常,造福學生,避免內地與香港之間衍生更多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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