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遵守秩序」定義 反東北4示威者上訴
文章日期:2018年8月14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財委會2014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期間,數名社運中人在立法會大樓範圍示威,後被裁定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罪成,分別被判囚1至3周及罰款。其中4人昨向高院提出上訴,質疑「細聲講,大聲笑」是否都會被視為不遵守秩序,法官押後至10月10日宣讀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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