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警向護士局訛稱無案底 准上訴
文章日期:2018年8月9日

【明報專訊】2007年因詐騙罪入獄7星期的前警員,2013年於公開大學修畢護士課程後,申請成為登記護士,向護士管理局訛稱沒有案底;後來他在老人院與同事爭執,「自爆」曾當差及有案底,早前被裁定作出虛假聲明罪成。他不服向高院提上訴被駁回,終院昨日認為其理據值得爭議,批出上訴許可,案件排期於明年1月10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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