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龍威不在場證據 入境處已刪除
文章日期:2018年8月9日

【明報專訊】港人鄧龍威於2000年被指在菲律賓藏毒,在當地判處終身監禁,案件現進入最終上訴程序,須在7月16日起的30日內提交上訴書,如未能限期前提交新證據,維持原判機會極高;協助鄧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稱,努力索取案中關鍵證據,即鄧於2000年案發前未有離港的紀錄,以求佐證鄧於案發時不在菲律賓,昨就此與鄧的家人及本港保安局官員見面,盼得資料協助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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