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永泰:不應用公權力遏港獨聲 應以辯論點出錯處 強權令被禁者有「光環」
文章日期:2018年8月7日

【明報專訊】政府引用《社團條例》擬取締提倡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石永泰認為除非涉及即時危險,否則不應用「公權力」去制止有關言論,而應透過辯論去點出一些離經叛道言論的錯處。石永泰引述憲法專家、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一篇演講說:「在一開始因為我不喜歡你的言論而禁止你講,會窒礙政治主張和意見的交流,最終對大家都不好」、「(用強權)會令被禁者得到不應該得到的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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