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商體育館「黃金時間」開班牟利 貴康文署興趣班10倍 議員質疑獲「特權」
文章日期:2018年8月6日

【明報專訊】康文署轄下約百間體育館中,有14間由外判承辦商管理,全部由博藝體運有限公司(下稱博藝體運)承辦,3年期合約總額逾1.5億元。本報偵查發現,博藝體運在當中10間體育館,於平日下班後及假日等體育館繁忙時段,均有開辦瑜伽及跆拳道等興趣班,部分課程收費較康文署同類課程貴逾10倍。博藝體運表示根據與康文署簽訂的合約條款,每月可於各體育館開班最多100小時。議員質疑康文署容許外判商在其管理場地開班牟利,變相給予「特權」,亦對其他團體及市民不公平,促署方公開相關合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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