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定罪維持 減刑囚1年 判後不適入院 曾太:好失望好心痛
文章日期:2018年7月21日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他早前就定罪、判刑及訟費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駁回其定罪上訴,認為曾蔭權刻意隱瞞與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的真實關係,更質疑他至今仍無就事件作出恰當解釋,令其身為特首的誠信存疑。惟上訴庭認為量刑起點過高,批准減刑至12個月,另訟費獲減至100萬元。曾蔭權聞判後原打算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他於高院羈留室等候期間突感不適,被送入醫院留醫,太太曾鮑笑薇對判決表示「好失望、好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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