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鋌鏘:準確認識基本法的憲制地位——與王振民教授商榷
文章日期:2018年7月19日

【明報文章】要確保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第一步是要準確認識《基本法》憲制地位。最近,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教授發表了一些個人看法,他認為除了被基本法修改或取代的部分外,中國憲法全部內容適用於香港,基本法並不取代憲法,更沒有凌駕於憲法,而是對憲法的補充和修改;人大作出的決定,包括「一地兩檢」決定,雖然沒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但對香港有憲制約束力。這番論調自然引起港人對大陸法律適用於香港、人大決定可以繞過基本法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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