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政府援引舊例遏港獨 國家安全定義須處理
文章日期:2018年7月18日

【明報社評】保安局長根據《社團條例》,考慮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維護國家安全。今次是回歸後政府首次援引相關條例,反映當局加強打擊港獨。一國兩制是香港唯一出路,守護香港既要捍衛兩制,亦要堅持一國,港獨否定一國兩制,各界必須明確反對。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均須維護,關鍵在於分寸拿揑,政府禁止港獨組織活動,最重要是有充分法理和事實依據。政府未就國家安全立法,現在援引《社團條例》處理港獨組織,爭議在所難免,最終或要交由法庭定斷。現行法例對國家安全定義不清晰,有人擔心保安局的決定會打開潘多拉盒子,出現濫用情况,政府需要正視公眾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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