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法治的雙重標準
文章日期:2018年6月29日

【明報文章】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判暴動罪成,監禁6年。判決一出,殖民地時代前港督彭定康在數小時內便在網上回應,指法例被「濫用」作為「政治工具」,「迫害」民主派人士及激進分子。這是非同小可的指控,令有識之士頓時嘩然,自然也引來一些批評。前幾天,彭勳爵再次撰文解說在任港督期間曾嘗試修改《公安條例》,但臨時立法會在回歸後「還原惡法」;特區政府需就此解釋為何堅持引用公安條例和「不遵守」國際人權公約。文章結語更指,批評他的人若不同時批評內地國安人員在港擄走港人之事,他很難認真接受這些人有關法治的「訓言」。彭定康的言論,筆者亦有份提出批評,因此就他的指控和回應也必須指正一些明顯的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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